被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间,必须遵守下列规定:
(1) 遵守法律、行政法规,服从监督;
(2) 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活动;
(3) 遵守检查机构关于接待来访者的规定;
(4) 离开居住的市、县或者迁往其他地方,应当报经检查机关批准。
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,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。判决前的羁押时间不能用缓刑期间抵销。
一般来说,如果被告人了解被害人及其家属,可以从轻处罚并争取缓刑,但缓刑的实施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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